發改運行規〔2023〕1261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發展改革委、能源局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,天津市工信局,上海市、重慶市經信委,遼寧省、四川省、甘肅省工信廳,國家電網有限公司、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,有關中央發電企業:
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,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,深化電力需求側管理,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,保障社會用電秩序,我們對2011年發布的《有序用電管理辦法》進行了修訂,形成了《電力負荷管理辦法(2023年版)》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
國 家 能 源 局
2023年9月7日